新北市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特殊才能 (資訊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111-06-06

1.      依據:111 5 31 新北府教特字第1110975313號函辦理。

2.      受理對象:符合「附件三_審查原則」所列資格的國小三年級至高中職三年級學生。

3.      「家長向學校申請」及「學校完成網路報名」時間:

(1)第一次:111年8月3-5日,上午9時到下午4時。

(2)第二次:11111月30日-12月2日,上午9時到下午4時。

4.      請各學校於111年8月9日或12月6日下午4點以前(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將資料繳交到新北市資優教育中心。

5.      本案相關疑問,請洽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02-29438252,分機:714施老師、719楊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