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新北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管道三能力評量複選結果公告

發佈日期:111-06-15

一、依據111615日新北府教特字第1111070614 號函。

二、資優教育服務方式:

通過本次鑑定之學生,其資優教育服務依據「新北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方式如下:

(一)原就讀學校「設有」通過鑑定類別之資優資源班者,得申請資優資源班服務。

(二)原就讀學校「未設」通過鑑定類別之資優資源班者,得申請校內特殊教育方案(每週4)或假日方案課程(至多申請兩項),經審核後提供:

1. 就讀本市公立國中者,可申請校內方案及假日方案,假日方案課程可逕自至新北資優鑑定系統查詢。

2. 111826(星期四)於新北資優鑑定系統公告假日方案申請通過名單,

並另函文學校轉知。

三、111學年度管道三能力評量複選通過名單與人數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