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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管道一
參加對象:
(1)113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之學生。
(2)就讀本市所屬國中七至九年級學生。
申請期間:
申請費用:
免申請費。
評量方式:
書面審查。
結果公告:
備 註:
詳細完整內容請參考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填寫 數理類 申請表
填寫 語文類 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