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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學術性向資賦優異:管道二
參加對象: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 113 學年度就讀板橋高中且具有數理學術性向資賦優異特質之一年級學生。
未通過書審。
申請期間:
申請費用:
一般生:初選申請費用600元,複選申請費用850元。
特殊生:持有區公所核發之低、中低收入戶或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證明者,請檢附證明文件,相關規定及減免請參閱實施計畫P.9附則之規定。
繳費時間:
資料填妥後,家長或學生請列印初選評量申請費用 600 元繳費單,並依據 依據繳費單上之說明於 113 年 7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完成繳費證明拍照 或掃描上傳申請系統,逾時視同放棄。
評量時間:
評量地點:
初選:板橋高中;複選:板橋高中。
評量方式:
初選評量通過標準:
符合以下(1)或(2)條件者,擇優錄取 60 人。
:兩科性向測驗成績〝皆〞達正 2 個標準差者優先錄取進入複選。
:任一科性向測驗成績達正 2 個標準差或任一科(數學或自然)會考成績達 PR97 且任一科性向測驗成績達正 1 個標準差,依(性向測驗高分之科目*70%) +(性向測驗低分之科目*30%)。若有同分超過錄取名額,得增額錄取。
複選暨鑑定通過標準:
由本市鑑輔會綜合學生評量表現,依據鑑定辦法之鑑定通過標準綜合研判之。學 生若有部分項目未接受評量,不予進行綜合研判。
複選成績計算方式 (數學能力測驗 T 分數)* 30% +(物理能力測驗 T 分數)* 25% +(化學能力測驗 T 分數)* 25% +(口試 T 分數)* 20%(T 分數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二位)
「同分參酌順序」如下: 數理類:(1)口試成績(2)數學能力測驗(3)物理能力測驗(4)化學能力測驗
結果公告:
備 註:
詳細完整內容請參考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我是新北市板橋高中學生
我"不是"新北市板橋高中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