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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術性向(語文類) 資賦優異鑑定初選評量結果公告

發佈日期:111-08-02

一、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及中華民國111620日新北府教特字第1111136619號訂定新北市111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術性向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辦理。

二、語文類初選評量通過標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外語文性向測驗T分數75以上。

2.          國語文性向測驗T分數69以上。

3.          111年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英語或國文科單一科PR值達97(含)以上且外語文性向測驗T分數達69以上。

4.          111年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英語或國文科單一科PR值達97(含)以上且國語文性向測驗T分數達67以上。

三、初選評量成績查詢可於11182日(二)下午4點後逕至新北市資優鑑定申請查詢系統進行查詢,網址如下:https://gifted.ntpc.edu.tw/

四、達初選通過標準之學生若同意繼續接受複選評量,請務必於11182日(星期二)下午4:0084日(星期四)中午1200完成繳費,繳費完畢後,將繳費憑證上傳至本市鑑定系統,上傳後始完成複選申請。複選費用850元。逾時未辦理者視同放棄

五、如對初選評量結果有所疑義,請於11183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攜帶評量證正本初選評量成績單、複查費用新臺幣100元至新北市資優中心辦理複查。

六、如對鑑定結果有所疑義,請於收到初選評量結果複查日之次日起20天內向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