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特殊才能 (資訊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112-07-17

1.依據:112 7 14 新北府教特字第1121303268號函辦理。

2.受理對象:符合「附件三_審查原則」所列資格的國小三年級至高中職三年級學生。

3.「家長向學校申請」及「學校完成網路報名」時間:

(1)第一次:11289日上午9時到811日下午4時。

(2)第二次:1121122日上午9時到1124日下午4時。

4.請各學校於112815日或1128日下午4點以前(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將資料繳交到新北市資優教育中心。

5.本案相關疑問,請洽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02-29438252,分機:713楊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