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2學年度高級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複選結果暨鑑定通過學生名單公告

發佈日期:112-08-10

說明:
(一) 複選評量結果暨鑑定通過名單依據新北府教特字第1121514231號函。
(二) 詳如附件。
(三) 鑑定複選評量通過標準:依據新北市政府112年4月28日新北府教特字第112757826號函核定「新北市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學術性向(數理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訂定,規定之下列方式進行複選評量分數加權,並由本市鑑輔會綜合學生評量表現,依據鑑定辦法之鑑定標準綜合研判。
複選加權成績:(數學能力測驗T分數)x 30% (物理能力測驗T分數)x 25% (化學能力測驗T分數)x 25% (口試T分數)x 20%,T分數達50.30分以上者。
(四) 達本次資賦優異學術性向鑑定及入班標準之學生將安置於集中式資優班。
(五) 如對複選評量結果有所疑義,請於112年8月10日(星期四)下午1時至2時。攜帶評量證正本、複選評量結果通知單(網路上列印),及複查費用新臺幣100元至本市板橋高中行政大樓二樓教務處特教組辦理複查。
(六) 通過本次資賦優異學術性向鑑定者若不欲安置於集中式資優班,請於112年8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由學生本人或家長(監護人)親自向板橋高中教務處繳交「放棄安置入班同意書」(自本市板橋高中校網公告處下載)。
(七) 如對鑑定結果有所疑義,請於收到複選評量暨鑑定結果複查日之次日起20天內向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