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 111 學年度未足齡兒童申請資賦優異提早入學鑑定複選通過名單公告

發佈日期:111-04-08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111年4月8日新北府教特字第1110616983號奉核簽核定。
二、 「達鑑定通過標準者」請於111年7月1日(星期五)前至戶籍所屬國民小學辦理報到手續以保留111學年度入學資格。學區為額滿學校者,請逕依額滿學校分發作業時程辦 理,逾期視同放棄提早入學資格。